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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十一团财政局

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对兵团十一团的贷款业务;对兵团十一团金融机构实施财务监管;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拟订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负责兵团十一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负责彩票资金管理和彩票市场监管的有关工作。
拟订兵团十一团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管理;负责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汽车定编工作。
负责制定兵团十一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的管理。

下属机构

  • 法规税政科 承担兵团十一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承担兵团十一团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研究提出兵团十一团税制改革、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以及关税、进口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建议。
    参与起草兵团十一团有关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
  • 预算科 编制兵团十一团中长期财政收支计划,分析预测兵团十一团宏观财经形势。
    代编年度兵团十一团预决算草案,编制年度本级预决算草案。
    承担兵团十一团市直部门预算的综合审核、批复、调整工作。
    贯彻执行省财政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兵团十一团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 国库科 承担本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统一管理本级财政资金账户。
    统一管理兵团十一团财政及本级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备案。
    研究和推行兵团十一团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下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
    承担拟订兵团十一团国库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