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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财政局

组织制定喀什地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喀什地区国库业务,负责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喀什地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喀什地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拟订喀什地区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管理;负责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汽车定编工作。
负责管理喀什地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下属机构

  • 国库科 承担喀什地区国债兑付及相关管理工作。
    研究和推行喀什地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下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
    承担拟订喀什地区国库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
    承担本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统一管理本级财政资金账户。
  • 法规税政科 承担喀什地区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研究提出喀什地区税制改革、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以及关税、进口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建议。
    参与起草喀什地区有关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
    承担喀什地区税收政策调查研究有关工作。
  • 综合科 承担国土、海域、矿产、彩票公益金等专项收入和喀什地区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工作。
    承担喀什地区交通、交警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拟订喀什地区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承担本级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承担喀什地区财政票据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