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区计生委
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高要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负责高要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依法开展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工作;负责高要区传染病防治监督;贯彻执行国家和市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制定高要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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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财务科
负责高要区计生委机关和所属单位事业费预算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牵头组织高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的综合处理和统计工作。负责卫生贷款项目工作。
执行国家和高要区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和标准,指导所属单位装备配置设备。
指导、监督高要区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以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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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科(监察室)
负责高要区计生委机关和所属单位岗位设置及工作人员职称晋升、聘任和年度考核等工作。
督促高要区计生委及所属单位建立勤政廉政(勤廉从医)的规章制度。
组织高要区各类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职务考试和评价。
根据管理权限调查处理被监察单位和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按照管理权限受理被监察人员不服监察决定、行政处分决定或者行政处分复核决定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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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控制科
牵头组织实施高要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绩效评估。
负责收集、报送高要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
负责高要区疾病预防控制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相关专业人员培训。
组织协调高要区各类突发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