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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计生委

制定乐山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组织建立完善乐山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乐山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组织落实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遴选乐山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制定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的采购、配送、结算、使用的监管和实施办法。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乐山补充药物目录市内生产药品的鼓励扶持政策。

下属机构

  • 规划财务科 协同乐山相关部门监管医疗和计划生育服务、药品价格及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负责乐山计生委所属单位药品、耗材、医疗设备器械的采购、配送、结算、使用的监管。
    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乐山补充药物目录。
    参与乐山计生委所属单位绩效考核评价工作。
  • 组织人事科(监察室) 负责乐山计生委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受理被监察单位和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负责监督检查乐山计生委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和执行县委、县政府决定的情况。
    负责乐山计生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联系群团工作。
    负责统筹组织开展乐山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医学成人学历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全科医生(含中医类别)、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养工作。
  • 疾病预防控制科 负责乐山突发急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
    指导乐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总结评估。
    拟定乐山卫生应急规划、预案和制度,组织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对乐山疾病防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参与所属单位绩效考核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