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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市计生委

负责制定卫辉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贯彻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制定卫辉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及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各项标准和技术规范;编制卫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区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卫辉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负责组织实施卫辉市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监督落实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下属机构

  • 政策法规科(宣传教育科) 承担卫辉市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
    组织开展卫辉市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卫生和计划生育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
    牵头负责开展卫辉市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负责卫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的法制建设,贯彻执行和指导、宣传、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综合性政策和标准。
  • 疾病预防控制科 牵头组织实施卫辉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绩效评估。
    负责卫辉市突发急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
    拟订并实施卫辉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
    牵头组织卫辉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建立卫辉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工作,配合做好相关信息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 组织人事科(监察室) 负责卫辉市计生委机关和所属单位岗位设置及工作人员职称晋升、聘任和年度考核等工作。
    负责卫辉市计生委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受理被监察单位和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牵头负责所属单位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统战工作。
    负责卫辉市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