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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县计生委

依法开展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工作;负责平乐县传染病防治监督;贯彻执行国家和市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负责组织实施平乐县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监督落实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组织建立完善平乐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负责制定平乐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平乐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平乐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根据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下属机构

  • 组织人事科(监察室) 负责平乐县计生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劳动工资等工作。
    负责平乐县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平乐县计生委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和执行县委、县政府决定的情况。
    督促平乐县计生委及所属单位建立勤政廉政(勤廉从医)的规章制度。
  • 疾病预防控制科 负责平乐县疾病预防知识和健康教育工作。
    牵头组织平乐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建立平乐县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工作,配合做好相关信息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指导平乐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总结评估。
    负责收集、报送平乐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
  • 政策法规科(宣传教育科) 承担平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监督工作。
    负责平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审批工作,统筹管理平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的行政审批事项。
    组织实施平乐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指导平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配合做好相关信息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