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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河县计生委

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青河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负责青河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依法开展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工作;负责青河县传染病防治监督;贯彻执行国家和市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制定青河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负责制定青河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青河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青河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根据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下属机构

  • 规划财务科 执行国家和青河县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和标准,指导所属单位装备配置设备。
    指导、监督青河县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以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
    负责青河县计生委所属单位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等项目的规划、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协同青河县相关部门监管医疗和计划生育服务、药品价格及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 组织人事科(监察室) 组织青河县各类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职务考试和评价。
    根据管理权限调查处理被监察单位和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按照管理权限受理被监察人员不服监察决定、行政处分决定或者行政处分复核决定的申诉。
    负责青河县计生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劳动工资等工作。
    负责青河县计生委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受理被监察单位和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 疾病预防控制科 负责青河县疾病预防控制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相关专业人员培训。
    组织协调青河县各类突发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治。
    负责青河县疾病预防知识和健康教育工作。
    负责青河县突发急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