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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计生委

负责制定天津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贯彻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制定天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天津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负责天津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组织建立完善天津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下属机构

  • 规划财务科 负责天津计生委机关和所属单位事业费预算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协同天津相关部门监管医疗和计划生育服务、药品价格及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执行国家和天津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和标准,指导所属单位装备配置设备。
    负责天津计生委所属单位药品、耗材、医疗设备器械的采购、配送、结算、使用的监管。
  • 组织人事科(监察室) 负责天津计生委机关和所属单位岗位设置及工作人员职称晋升、聘任和年度考核等工作。
    负责天津计生委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受理被监察单位和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组织天津各类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职务考试和评价。
    负责监督检查天津计生委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和执行县委、县政府决定的情况。
  • 疾病预防控制科 牵头组织实施天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绩效评估。
    负责天津突发急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
    负责天津疾病预防控制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相关专业人员培训。
    指导天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总结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