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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计生委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及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各项标准和技术规范;编制本溪卫生和计划生育区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本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本溪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负责制定本溪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本溪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本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根据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依法开展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工作;负责本溪传染病防治监督;贯彻执行国家和市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本溪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负责本溪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下属机构

  • 政策法规科(宣传教育科) 负责本溪卫生和计划生育的法制建设,贯彻执行和指导、宣传、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综合性政策和标准。
    起草本溪卫生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研究解决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运用中的问题。
    承担本溪卫生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监督工作。
    承担本溪计生委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 疾病预防控制科 拟订并实施本溪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
    完善本溪重大疾病防控体系,预防与控制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及寄生虫病的发生和传染病疫情的蔓延。
    负责本溪疾病预防知识和健康教育工作。
    负责本溪疾病预防控制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相关专业人员培训。
  • 组织人事科(监察室) 牵头负责所属单位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统战工作。
    牵头拟定本溪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本溪计生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劳动工资等工作。
    组织本溪各类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职务考试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