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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自考办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高自考或高教自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
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属机构

  • 工作职责 组织修订或制定教学计划、编写教学大纲和征订教材;全日制助学班的教学管理和日常管理,网络教学平台的建设与维护;
    负责云浮市组织区(市)自考办和市直报名点各类自学考试的报名、数据汇总、数据上报工作;
    考务:制作组考方案、组织考务和监考人员的培训,编排布置考场,成绩查询;与相关部门协调等,监考酬金的核算与发放);
    负责云浮市各类自学考试的考场编排、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等各种考试材料的打印发放工作;
  • 自学考试课程免考须知 凡符合上述规定的应考者,均要在报名站办理申请免考手续,填写《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审批表》并提供下列正本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 1、毕业证书(肄业生、退学生需提供学历证明); 2、原毕业(或就读)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或由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签有 “ 此件复自(摘自)XXX同志毕业登记表(档案)”字样的成绩证明; 3、各类成人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验印者,还需持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关于该毕业证书是否国家承认学历的证明。
    与原有学历相同层次的自学考试专业中所含下列课程均可免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公共类)、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大学语文、公共外语。此项规定也适用于全日制高校本科专业的肄业,退学学生,但必须附成绩表。
    理、工类专业毕业生,还可免考相同学历层次内的高等数学(理工类、经济类)、普通物理、计算机应用基础(包括实践);
    经济类专业毕业生,还可免考相同学历层次内的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 自考知识 准考证遗失或破损的考生请及时办理临时准考证,考生需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专业教师授课,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在开展学历教育的同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认证,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
    学生修完一个专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取得各科规定学分,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