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贵州 安顺

安顺编委

负责安顺委、安顺政府各部门的机构设置(含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审核和科级领导职数的审批,提出安顺委、安顺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建议;审核区县(市)党政群机关副科级以上机构设置和县乡党政群机关的行政编制总额。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安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登记、年检年审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检查监督和指导协调安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协调安顺委、安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安顺委各部门之间、安顺政府各部门之间、安顺委各部门与安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区县(市)之间的职责分工。
研究拟定安顺机构编制宏观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办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上下编事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入、录用和政策性分配安置工作。

下属机构

  • 综合科 负责承担安顺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具体工作。
    牵头办理安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负责本办行政执法监督。
    负责安顺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档案、机要保密、接待、信访、保卫工作。
  • 监督检查科 负责依法处理安顺违反机构编制和事业单位登记法律、法规的行为。
    负责监督检查安顺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
    负责监督检查安顺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配备、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
    负责监督检查安顺机构编制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 用编管理科 负责安顺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审核相关工作。
    负责办理安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进人用编事项。
    协助安顺有关部门制订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随军随调家属等政策性人员安置用编计划并参与组织实施。
    负责拟定安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进人用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