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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编委

研究拟定长春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规定;审核市直各部门和区县(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承办长春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长春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实施办法,统一管理长春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检查监督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
负责长春市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信息的采集和情况综合,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和培训工作。

下属机构

  • 用编管理科 协助长春市有关部门制订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随军随调家属等政策性人员安置用编计划并参与组织实施。
    负责拟定长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进人用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长春市市直考试录用公务员用编计划审核和长春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用编计划汇总。
    负责长春市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审核相关工作。
  • 市直科 负责牵头拟定长春市市县两级编制分配方案。
    负责牵头拟定长春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总体方案。
    负责办理长春市市直党政机关和市人大、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市直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管理体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项。
    负责拟定长春市市直行政管理体制和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 综合科 负责长春市机构编制工作的信息综合、综合性文件和材料的起草。
    负责长春市机关党务、财务、干部人事、学习培训、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负责协助办领导对全办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负责长春市纪检(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