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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编委

研究拟定葫芦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规定;审核市直各部门和区县(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研究拟定葫芦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含内设机构)、职能配置、人员编制的审核和科级领导职数的审批;审核市直科级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提出市直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建议;审核区、县(市)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制订葫芦岛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指导、协调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承办葫芦岛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葫芦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实施办法,统一管理葫芦岛各级党政机关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检查监督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

下属机构

  • 用编管理科 协助葫芦岛有关部门制订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随军随调家属等政策性人员安置用编计划并参与组织实施。
    负责拟定葫芦岛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进人用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葫芦岛市直考试录用公务员用编计划审核和葫芦岛考试录用公务员用编计划汇总。
    负责葫芦岛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审核相关工作。
  • 市直科 负责牵头拟定葫芦岛市县两级编制分配方案。
    负责牵头拟定葫芦岛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总体方案。
    负责办理葫芦岛市直党政机关和市人大、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市直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管理体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项。
    负责拟定葫芦岛市直行政管理体制和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 综合科 负责葫芦岛机构编制工作的信息综合、综合性文件和材料的起草。
    负责市级机构编制网站的管理维护工作。
    负责葫芦岛机关党务、财务、干部人事、学习培训、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负责协助办领导对全办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