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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统计局

组织实施越秀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及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依法审批越秀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和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起草越秀区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和协调越秀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组织实施越秀区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下属机构

  • 综合统计处 组织越秀区统计年鉴的编纂工作。
    负责对越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决策咨询建议。
    组织指导越秀区综合统计基础工作。
    管理和提供越秀区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
  • 办公室 承担越秀区统计系统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越秀区统计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管理越秀区统计局机关行政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局统计经费的财政预算和管理。
    会同越秀区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区、县级市政府统计部门的中央、省、市级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的划拨。
  • 国民经济核算处 开展国际比较项目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越秀区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组织实施越秀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生产总值及有关领域、有关产业和行业的增加值。
    组织指导越秀区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指导国民经济核算业务和业务考核工作。
    核算和管理区、县级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