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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统计局

会同大庆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依法协助大庆管理区、县级市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指导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科学研究与统计国际交流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本系统事业单位和区、县级市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省、市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拟订大庆地方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市及区、县级市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区、县级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依法审批大庆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和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下属机构

  • 政策法规处 组织大庆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
    指导大庆统计改革、法规制度和地方统计业务建设。
    起草大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依法审批大庆统计局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 国民经济核算处 组织大庆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
    核算和管理区、县级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组织实施大庆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生产总值及有关领域、有关产业和行业的增加值。
    组织指导大庆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指导国民经济核算业务和业务考核工作。
  • 办公室 会同大庆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区、县级市政府统计部门的中央、省、市级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的划拨。
    管理大庆统计局机关行政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局统计经费的财政预算和管理。
    负责大庆统计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承担大庆统计系统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