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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统计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起草本溪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和协调本溪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拟订本溪地方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市及区、县级市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区、县级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会同本溪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组织实施本溪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及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本溪统计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管理本溪统计局机关行政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局统计经费的财政预算和管理。
    会同本溪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区、县级市政府统计部门的中央、省、市级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的划拨。
    承担本溪统计系统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工作。
  • 国民经济核算处 组织实施本溪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生产总值及有关领域、有关产业和行业的增加值。
    核算和管理区、县级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组织本溪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
    开展国际比较项目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本溪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 政策法规处 起草本溪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指导本溪统计改革、法规制度和地方统计业务建设。
    组织本溪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
    依法查处本溪统计违法案件,办理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