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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州统计局

组织实施克孜勒苏州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组织建立并管理统计克孜勒苏州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系统,建立并管理宏观经济数据库,指导各区、县级市和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指导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起草克孜勒苏州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和协调克孜勒苏州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组织克孜勒苏州各部门和各区、县级市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依法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基本统计资料,组织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克孜勒苏州统计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管理克孜勒苏州统计局机关行政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局统计经费的财政预算和管理。
    会同克孜勒苏州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区、县级市政府统计部门的中央、省、市级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的划拨。
    承担克孜勒苏州统计系统财务收支内部审计工作。
  • 国民经济核算处 组织指导克孜勒苏州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指导国民经济核算业务和业务考核工作。
    组织实施克孜勒苏州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生产总值及有关领域、有关产业和行业的增加值。
    核算和管理区、县级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组织克孜勒苏州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
  • 政策法规处 负责会同克孜勒苏州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协调重大国情国力和市情市力普查。
    起草克孜勒苏州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组织实施国家各类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管理克孜勒苏州统计局各专业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各处室之间的统计关系。
    指导克孜勒苏州统计改革、法规制度和地方统计业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