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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精神文明办

组织、协调、指导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街道(社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明溪县的思想道德建设。指导协调驻区中央、市属单位、驻区部队、各街道、各单位、企事业单位按照明溪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组织实施明溪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调研,探索新形势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途径。调查研究分析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组织实施从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人员培训工作。
组织落实明溪县委、明溪县政府下达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对明溪县区属有关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考核、评选、奖惩。
检查验收市、区级文明单位,负责明溪县文明委委托的全国、市级文明单位的日常管理。

下属机构

  • 城市文明创建处 负责制定明溪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计划,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道德建设新内容、新方法、新途径。
    组织协调明溪县有关部门开展环境整治、社会风气整治等工作,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市民反映的问题。
    组织开展明溪县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示范窗口等各类创建活动。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处 设计并组织开展明溪县未成年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明溪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推荐有关先进单位和个人。
    负责制定明溪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 综合处 负责明溪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做好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抓好明溪县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市民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包括信息采编、交流,协助有关处室对创建工作的经验总结,并做好向上级部门的推荐报送。
    负责制定明溪县性各级各类创建规划,定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研讨及论文评选活动。
    负责明溪县各类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联系、表彰准备和本办其他具体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