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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粮食局

研究提出鲁甸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地方粮油储备计划和进出口计划;拟订鲁甸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提出鲁甸县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鲁甸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鲁甸县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规划。
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鲁甸县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省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
承担鲁甸县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责任;负责鲁甸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保障军粮供给;指导和帮助解决灾区、库区移民和缺粮贫困地区的粮食供应,安排以工代赈和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粮食供给;建立省际间粮食购销关系,协调产销区粮食余缺调剂。
协同鲁甸县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制定有关储备粮的财务、会计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储备粮的财务审计和监督。

下属机构

  • 政治处 制订党建工作计划,负责鲁甸县粮食局直属单位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的管理。
    负责鲁甸县粮食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
    承担本系统劳动工资报表资料统计。
    负责党的宣传工作,协助鲁甸县粮食局中心组成员开展政治学习,规划和组织局直属单位党员教育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双文明”创建活动。
  • 财务审计处 监督检查鲁甸县粮食局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本系统增收节支和扭亏增盈工作。
    负责编报本系统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
    负责鲁甸县粮食相关补贴的拨付、清算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国家粮食仓储、流通设施建设资金,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和使用粮食风险基金。
    对鲁甸县粮食局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法人离任进行审计监督。
  • 购销调控处 拟定鲁甸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与品种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编制地方粮食储备计划。
    负责鲁甸县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发放。协同有关部门审核粮食批发企业的资格认定,制订粮油市场管理的规定、制度,管理城乡粮油市场。
    拟定鲁甸县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以及收购和销售计划,并督促实施。监督控制鲁甸县粮食库存安全线。
    指导鲁甸县粮食局粮油质量检测站对社会及本系统粮油生产、经营单位的粮油质量监测,维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