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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粮食局

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兴安盟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省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
协同兴安盟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制定有关储备粮的财务、会计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储备粮的财务审计和监督。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1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建议。
承办兴安盟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组织协调兴安盟粮食局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负责起草兴安盟粮食局文件、报告,审核局发文件。
    负责兴安盟粮食局机要保密、档案工作,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负责行政复议。负责兴安盟粮食局机关经费审批、行政事务、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和接待工作。
  • 政治处 负责兴安盟粮食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
    开展本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工作。
    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兴安盟粮食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调配、以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兴安盟粮食局直属单位劳动用工的管理、劳动争议调解和职工培训工作。
  • 财务审计处 负责编报本系统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
    对兴安盟粮食局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法人离任进行审计监督。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粮食财务、会计和税收信贷制度。
    负责兴安盟粮食局机关经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