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新疆 昌吉州

昌吉州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委)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昌吉州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研究制定昌吉州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研究制定建立新型研究开发机构的政策;按规定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昌吉州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制定昌吉州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制定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市场、科技保密管理工作和科技奖励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发展计划处 研究提出昌吉州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组织拟订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提出昌吉州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的建议。
    会同昌吉州有关方面提出重大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建议。
    拟订昌吉州科技成果和科技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
  • 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按规定承担昌吉州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的审核。
    负责昌吉州地区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认定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审核。
    负责昌吉州科学技术委员会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
    起草昌吉州科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 条件财务处 提出昌吉州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研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会同昌吉州有关方面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建议。
    参与开展昌吉州科技金融促进工作。
    编制昌吉州科学技术委员会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