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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直机关工委

指导广东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向省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领导广东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的纪律检查工作,审议厅局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审批处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领导广东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共青团工委和妇工委的工作。
指导广东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党建工作理论研究、处级干部的理论培训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下属机构

  • 宣传部 组织指导广东省直机关“文明机关”创建活动。
    根据广东形势发展需要,适时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对广东省直机关政治理论学习作出安排部署。
    组织开展广东省直机关“普法”和形势任务宣传教育。
  • 组织部 搞好广东党员管理教育,做好党员发展和处理不合格党员的工作。
    负责广东各部门基层党组织的建立和换届选举,以及各部门机关党委(纪委)领导班子的考核、任免、审批的具体工作。
    负责广东党内年报统计和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接转组织关系。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及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机关和直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
  • 办公室 承担广东工委会议和重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会议决议事项的督办工作。
    起草广东全委年度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起草、修订机关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起草并组织实施工作目标责任制;督促检查年度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协调处室间的业务活动。
    负责广东工委机关财务报账和资产、房产、车辆、职工福利、计划生育、卫生等行政事务工作;办理机关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广东工委行政事务及处(室)履行职责的协调工作,协助工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