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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直机关工委

指导黑龙江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向省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负责黑龙江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的考核、任免、培训工作。
领导黑龙江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的纪律检查工作,审议厅局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审批处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指导黑龙江省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统战工作,指导、协调省直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下属机构

  • 宣传部 组织指导黑龙江省直机关“文明机关”创建活动。
    组织开展黑龙江省直机关“普法”和形势任务宣传教育。
    根据黑龙江形势发展需要,适时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对黑龙江省直机关开展相关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指导,培养树立典型,交流推广经验。
  • 纪工委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黑龙江党员进行遵守党的纪律的教育。
    查处、审理黑龙江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的重要案件,按照规定范围,决定或取消对党员的处分。
    受理黑龙江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处理来信来访工作。
    负责黑龙江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党组织、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 组织部 搞好黑龙江党员管理教育,做好党员发展和处理不合格党员的工作。
    组织开展机关和直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
    负责管理黑龙江省直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了解并反映省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
    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黑龙江省直机关的统战工作,提出统战工作的规划。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统一战线的理论、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