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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监察局(监察室)

主管沈阳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监察部、沈阳纪委、市监察局和沈阳委、沈阳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沈阳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主要领导人员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沈阳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保证政令畅通。
按照沈阳委、沈阳政府和沈阳纪委、沈阳监察局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做好党的纪检工作、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规章的宣传工作,加强党内执纪监督和行政执法监察,提高党政组织和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会同沈阳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考察、审核各乡镇(街道)和派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选;组织和指导沈阳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对沈阳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汇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委局有关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以沈阳纪委、监察局及办公室名义的发布的公文。
    组织协调委局机关机要文件的办理和运行管理,保管、使用沈阳纪委、监察局及沈阳纪委办公室印章。负责制发委局机关各室及派驻机构印章,负责委局机关保密工作,协调沈阳纪检监察系统密码管理工作。
    统筹指导沈阳监察局归档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及派驻机构文书、音像等档案管理,编辑整理有关档案材料。
    负责沈阳委局机关网络技术保障和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 组织部 负责沈阳委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年度考核、人员档案、工资福利等工作,配合机关支部督促机关各室加强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监督。
    会同沈阳有关部门,负责市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和组织建设,承办相关干部人事工作。
    负责沈阳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沈阳委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 党风政风监督室 综合协调沈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履行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综合分析沈阳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履行沈阳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监督检查承担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任务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协调查处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在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负责办理市管干部任职前回复沈阳委组织部意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