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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监察局(监察室)

按照河池委、河池政府和河池纪委、河池监察局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做好党的纪检工作、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规章的宣传工作,加强党内执纪监督和行政执法监察,提高党政组织和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负责对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政策调研,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督促河池有关部门从行政管理薄弱环节入手,规范政务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理论及实践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政纪规章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河池的实施细则,参与制定地区性的党纪、政纪规定。检查、调查河池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的内容,提出修改、补充或撤销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参与制定本市有关行政规定。
负责河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下属机构

  • 组织部 会同河池有关部门,负责市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和组织建设,承办相关干部人事工作。
    负责河池委局机关党建、工会、共青团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会同河池有关部门,负责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承办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等干部人事工作,指导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负责本室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党风政风监督室 综合分析河池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负责本室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协调应由河池委局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处理,指导、督办乡镇(街道)和部门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综合协调河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
  • 办公室 组织协调委局机关机要文件的办理和运行管理,保管、使用河池纪委、监察局及河池纪委办公室印章。负责制发委局机关各室及派驻机构印章,负责委局机关保密工作,协调河池纪检监察系统密码管理工作。
    综合分析河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
    负责协调河池委局机关有关室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对有关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审核和报送审议。
    负责提出河池预防腐败工作规划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