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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监察局

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统筹协调、指导开展东西湖区廉政风险智能防控和廉情评估工作。
负责查处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区政府及其领导成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政纪的行为;
负责监督检查东西湖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下属机构

  • 案件审理室 承办市局级党组织、政府(部门)和本委(局)机关有关部门征求案件审理室意见的案件;
    指导东西湖区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审理、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解除行政处分工作;
    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审理本委(局)直接检查处理和市局级党组织、政府(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案件;
  • 案件监督管理室 督促东西湖区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
    督促办理上级及本委(局)领导批办交办事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统计分析查办案件及相关专项工作情况;
    指导东西湖区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 第一至六纪检监察室 承办联系单位市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调查联系单位应由本委(局)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并提出处理建议,监督、指导、督办联系单位案件查处工作;
    做好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监督指导联系单位上报问题线索处置;
    参加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协调对联系单位市管干部的诫勉谈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