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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监察厅

负责检查并处理四川党委和政府机关各部门,各市、地、州党组织和四川党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调查研究四川的政府各部门和市、地、州政府(行署)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负责调查处理四川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市、地、州政府(行署)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悄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会同四川的直属机关各部门以及各市、地、州党委和政府(行署),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市、地、州的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四川纪委、监察厅派驻四川直属各部门除“省管干部”以外的纪检组、监察专员办公室的领导干部职务的任务;组织和指导全四川的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下属机构

  • 研究法规室 起草、修订四川纪检监察法规制度。
    负责四川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立法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
    综合分析四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
    起草四川重要文件文稿等。负责四川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法建议。
  • 党风政风监督室 履行四川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等。
    四川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综合协调四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规定的落实,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
  • 宣传部 负责四川委厅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组织协调四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
    开展对四川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