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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盐业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地方区域性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南江县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南江县盐业总公司担负着南江县食用碘盐、工业生产用盐及农牧渔业用盐的管理供应工作,。
根据省计划安排,编制南江县食盐、工业盐购进、调拨、运输、储备、销售等计划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 财务价格处 负责南江县直属单位内部审计。
    负责南江县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组织落实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法规制度。
    贯彻执行国家盐价政策并进行监督管理,对南江县食盐价格调整提出建议。
  • 规划发展处 负责南江县盐业统计工作。
    负责南江县食盐生产许可证管理。
    编制年度食盐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编制南江县盐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 盐政处 按照职责分工,管理南江县食盐批发许可证。
    负责南江县制盐许可证发放、监督工作。
    负责南江县盐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受理盐业行政复议。
    拟订南江县盐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