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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盐业局

汕头市盐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的主管单位,对汕头市盐业实行垂直管理。
根据省计划安排,编制汕头市食盐、工业盐购进、调拨、运输、储备、销售等计划并组织实施。
汕头市盐业总公司担负着汕头市食用碘盐、工业生产用盐及农牧渔业用盐的管理供应工作,。
负责汕头市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盐政处 负责汕头市盐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受理盐业行政复议。
    负责汕头市制盐许可证发放、监督工作。
    按照职责分工,管理汕头市食盐批发许可证。
    拟订汕头市盐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 规划发展处 编制年度食盐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汕头市食盐生产许可证管理。
    负责汕头市盐业统计工作。
    负责汕头市盐基建、技改项目的审批和上报。
  • 财务价格处 组织落实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法规制度。
    负责汕头市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负责汕头市直属单位内部审计。
    贯彻执行国家盐价政策并进行监督管理,对汕头市食盐价格调整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