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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盐业局

依法进行盐政执法,严厉打击盐业市场违法行为。
负责新余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盐款结算及中央和省有关专项资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加强食盐专营各项管理活动和系统内工业盐的计划管理,保障区域内食盐、工业盐市场有序供应,组织实施碘盐普及推行。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地方区域性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 运销供应管理处 负责新余食盐加碘碘剂的计划供应和管理。
    负责新余工业盐运销管理。
    编制新余工业盐平衡计划。
    负责新余食盐运输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
  • 财务价格处 负责新余直属单位内部审计。
    负责新余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组织落实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法规制度。
    贯彻执行国家盐价政策并进行监督管理,对新余食盐价格调整提出建议。
  • 规划发展处 负责新余盐业设备、质量、标准和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新余盐基建、技改项目的审批和上报。
    负责新余盐业统计工作。
    负责新余食盐生产许可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