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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盐业局

负责龙岩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盐款结算及中央和省有关专项资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对龙岩盐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龙岩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是龙岩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
依法进行盐政执法,严厉打击盐业市场违法行为。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承担中央、省有关专项资(基)金的清缴工作。
    指导龙岩盐业市场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
    负责龙岩盐业局局(公司)机关的综合协调工作。
    承担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 盐政处 拟订龙岩盐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负责龙岩盐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受理盐业行政复议。
    负责龙岩制盐许可证发放、监督工作。
    按照职责分工,管理龙岩食盐批发许可证。
  • 规划发展处 负责龙岩盐业设备、质量、标准和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编制龙岩盐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编制年度食盐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龙岩食盐生产许可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