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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盐业局

丽水盐业总公司担负着丽水食用碘盐、工业生产用盐及农牧渔业用盐的管理供应工作,。
负责丽水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盐款结算及中央和省有关专项资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负责丽水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对丽水盐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下属机构

  • 规划发展处 负责丽水食盐生产许可证管理。
    负责丽水盐业设备、质量、标准和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编制年度食盐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丽水盐基建、技改项目的审批和上报。
  • 盐政处 负责丽水制盐许可证发放、监督工作。
    负责丽水盐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受理盐业行政复议。
    拟订丽水盐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按照职责分工,管理丽水食盐批发许可证。
  • 运销供应管理处 编制丽水工业盐平衡计划。
    负责丽水食盐运输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
    负责丽水食盐加碘碘剂的计划供应和管理。
    负责拟定丽水食盐计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