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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区环境保护局

承担落实冷水滩区政府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拟定冷水滩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督查、督办、核查冷水滩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负责冷水滩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负责冷水滩区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冷水滩区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承办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污染防治总量股 负责冷水滩区排污许可证审核及办理工作。
    负责确定冷水滩区重点污染企业和重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统计工作,并按时上报及公布。
    完成冷水滩区环境保护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担落实冷水滩区减排目标的责任。拟订编制总量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测算并确定冷水滩区主要污染物减排量及新增量。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重点企业的控制指标。负责污染减排工程运行监督工作。建立总量减排责任制考核制度。负责审核涉及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新上项目的总量指标。
  •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科 负责冷水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综合管理。
    负责冷水滩区审批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备案及试生产(预验收)审批并参与竣工环保验收。
    负责冷水滩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冷水滩区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制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冷水滩区有关建设项目 “三同时”管理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 环境监测站 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开展对冷水滩区辖区内环境中水、气、声等要素进行例行监测,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
    收集、整理、储存冷水滩区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对本地区环境质量和排污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编制环境监测报告、编写环境质量报告书,及时向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上报各类监测数据、报告、为政府的环境状况公报提供监测数据。
    完成冷水滩区环境保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与冷水滩区环境监测规划、计划的制定,并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