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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物价局

承办广安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对广安价格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涉案物品的价格认证工作;指导价格评估、鉴证工作;指导价格咨询、服务等价格事务工作。
负责市管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制度和管理过程中的定价成本的监审及调查工作;负责广安农产品生产成本的调查及组织工作;负责广安重要的农副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房地产等的价格、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工作。
指导、协调和监督广安政府其他部门和区县(自治县)政府的价格和收费工作,处理价格争议,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工作。

下属机构

  • 综合法规处 负责广安价格调节基金的设立审查。
    负责指导广安区县(自治县)物价工作。
    负责广安物价宣传和普法工作。
    负责组织广安价格听证会。负责价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
  • 收费管理处 负责广安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工作。
    负责核发广安收费许可证,组织实施收费年审和收费统计工作。
    会同广安相关部门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负责管理广安行政事业性收费、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和旅游、涉外价格。
  • 房地产价格管理处 参与拟订广安建筑安装工程定额标准,实施有关建安材料的价格指导。
    负责组织拟订广安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和廉租住房价格或租金。
    负责管理广安城乡建设、规划、市政、国土房管及矿产系统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及其中介组织服务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