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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为垦利县爱国卫生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
开展垦利县全民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全民族卫生素质。
动员组织群众,除四害、讲卫生,推动垦利县卫生城市(镇)建设,在农村继续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带动环境卫生的整治,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协调防治社会性重大疾病活动及除害防病工作。
依据我国新时期的战略任务、工作重点,制定垦利县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协调、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和团体制定和执行本系统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下属机构

  • 市环保局 预防和控制垦利县环境污染,加强医疗、屠宰场等单位的污水、废物治理。
    组织编制垦利县环境保护任期目标,落实城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工作。
    监督管理垦利县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有毒有害化学品等污染的防治工作,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
    制定垦利县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 市教育局 改善垦利县学校教学条件和卫生设施,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
    配合垦利县卫生部门做好学生的疾病防治工作,搞好学校的食品卫生。
    提高垦利县教师队伍健康教育的教学水平,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
    贯彻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加强公厕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日常市政维护和监管道路开挖工程,搞好垦利县市区道路维修、路灯安装、下水道整治等。
    制定并组织实施垦利县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指导垦利县各镇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法制建设。
    制定和实施垦利县市容环境卫生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