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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依据我国新时期的战略任务、工作重点,制定绥化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协调、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和团体制定和执行本系统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开展绥化全民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全民族卫生素质。
开展绥化群众性卫生监督,不断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的卫生质量。组织检查和进行卫生效果评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开展绥化爱国卫生立法工作,促进爱国卫生逐步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下属机构

  • 市卫生局 负责制定绥化爱国卫生有关政策、规章和标准,组织开展城乡社会卫生管理、监督和爱国卫生效果评价。
    协助绥化地方政府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理。
    做好绥化社区卫生保健规划和贯彻实施,开展除害灭病技术指导、“四害”密度监测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农村改水、改厕规划,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工作。
    协助绥化有关部门对救灾、防治重大疫情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与紧急调度。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好医疗单位的医疗、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
  • 市教育局 贯彻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配合绥化卫生部门做好学生的疾病防治工作,搞好学校的食品卫生。
    提高绥化教师队伍健康教育的教学水平,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
    改善绥化学校教学条件和卫生设施,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
  •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制定和实施绥化市容环境卫生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制定并组织实施绥化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查处绥化破坏或损坏市政公用设施和污染、堵塞道路、下水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户外广告管理。
    指导绥化各镇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