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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依据我国新时期的战略任务、工作重点,制定本溪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协调、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和团体制定和执行本系统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动员组织群众,除四害、讲卫生,推动本溪卫生城市(镇)建设,在农村继续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带动环境卫生的整治,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协调防治社会性重大疾病活动及除害防病工作。
开展本溪全民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全民族卫生素质。
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为本溪爱国卫生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

下属机构

  • 市卫生局 负责制定本溪爱国卫生有关政策、规章和标准,组织开展城乡社会卫生管理、监督和爱国卫生效果评价。
    做好本溪社区卫生保健规划和贯彻实施,开展除害灭病技术指导、“四害”密度监测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农村改水、改厕规划,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工作。
    协助本溪地方政府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理。
    协助本溪有关部门对救灾、防治重大疫情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与紧急调度。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好医疗单位的医疗、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
  •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制定和实施本溪市容环境卫生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本溪各镇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法制建设。
    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溪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加强公厕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日常市政维护和监管道路开挖工程,搞好本溪市区道路维修、路灯安装、下水道整治等。
  • 市教育局 贯彻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提高本溪教师队伍健康教育的教学水平,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
    配合本溪卫生部门做好学生的疾病防治工作,搞好学校的食品卫生。
    改善本溪学校教学条件和卫生设施,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