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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煤监局

指导、协调或参与内蒙古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研究分析内蒙古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煤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目标的建议。
负责内蒙古机关、监察分局和直属单位干部管理及人事、劳动工资和财务管理工作。
依法监察内蒙古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等情况;对内蒙古煤矿安全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作出现场处理决定或实施行政处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矿企业进行查处。

下属机构

  • 人事培训处( 负责内蒙古煤监局机关、监察分局和直属单位于部管理及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承办内蒙古管理体制、机构编制工作。
    负责内蒙古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发证工作。
    负责内蒙古煤炭行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工作。承担有关外事管理工作。
  • 安全监察一处 依法监察内蒙古国有重点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等情况。
    对内蒙古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作出现场处理决定或实施行政处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矿企业进行查处。
    监督检查内蒙古煤矿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组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监督检查内蒙古为煤矿服务的矿井建设施工、煤炭洗选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 安全监察二处 依法监察内蒙古国有重点以外的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等情况。
    对内蒙古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作出现场处理决定或实施行政处罚,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矿企业进行查处。
    监督检查内蒙古煤矿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组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监督检查内蒙古为煤矿服务的矿井建设施工、煤炭洗选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