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山东 枣庄

枣庄渔政局

负责枣庄渔政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渔业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
负责枣庄渔政局水产技术推广工作。
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及农业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拟订渔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 市场加工科 负责枣庄渔政局组织水产品加工与流通渔业产业化,渔(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
    指导协调水产品和渔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负责枣庄渔政局水产品及其加工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枣庄渔政局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申报等工作;
  • 渔政科 履行渔业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
    依法调查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
    负责枣庄渔政局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渔港审定及渔业船舶排污监督和水域环境监视;
  • 生产科 编制枣庄水产技术推广工作规划,制订枣庄水产技术推广方案;
    协助上级部门进行病害防治体系建设,
    指导枣庄渔业生产工作,承担枣庄渔业统计和苗种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指导枣庄水产养殖病害的预测报和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