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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渔政局

负责拉萨渔政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依法审核《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指导拉萨渔政部门核发《捕捞许可证》;
负责拉萨渔政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渔业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
审核拉萨《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特许证》的申请、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代为征收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综合拉萨渔业和渔业经济工作情况,起草渔业综合性文件、组织学习;
    拟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
    负责拉萨渔政局对外联系;
  • 市场加工科 参与研究拟定渔业产业化中长期和年度发展计划;
    负责拉萨渔政局组织水产品加工与流通渔业产业化,渔(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
    指导协调水产品和渔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负责拉萨渔政局水产品及其加工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 渔政科 负责拉萨渔政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渔港审定及渔业船舶排污监督和水域环境监视;
    履行渔业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
    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及农业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