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滨镇派出所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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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值班备勤制度
浮滨镇派出所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工作必须保证警力充足,值班长由浮滨镇派出所领导轮流担任,
严格请示汇报制度。浮滨镇内发生案件、事故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上级,并按照上级指示或者预案作出应急处理。
严格遵守工作交接制度,下班人员应当将工作情况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履行交接手续。对上级公安机关的批示和命令必须及时传达,并做好登记。
值班员由浮滨镇派出所民警轮流担任,严禁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代替民警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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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巡逻民警岗位职责
接受浮滨镇群众报警和求助;
组织、指导浮滨镇群防群治队伍开展巡逻防控工作
根据指令赶赴浮滨镇内事故发生现场处理警情;
开展浮滨镇治安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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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行政内勤民警岗位职责
负责浮滨镇派出所传达、督办、反馈上级公安机关和浮滨镇派出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做好来函、来信、来访的接待、转递、催办、回复等工作。
负责浮滨镇派出所宣传报道和典型推介的文字材料工作,协助所领导发现、总结、推介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及时报道好人好事和工作成绩。
负责浮滨镇派出所文书、业务、视听档案的管理。
负责浮滨镇派出所收集、积累、调研浮滨镇内敌、社情和治安状况,进行综合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