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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法制办

承担统筹规划国务院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指导。
研究台湾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国务院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订有关配套的行政法规、文件和答复意见。
承担审查台湾各部门报送国务院的法律法规草案,以及需要由国务院批准的重要涉外规章、部门联合规章的责任。负责从法律角度审查台湾部门报送国务院审核的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负责承办台湾行政法规的立法解释工作。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承办申请国务院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国的行政复议工作。

下属机构

  • 政府法制协调司 研究台湾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的建议。
    指导台湾规章清理工作。承办清理、编纂行政法规的有关工作。编辑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
    承办协调台湾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
    内设一处(综合)、二处(备案审查)、三处(法规汇编编纂)、四处(仲裁)。
  • 政府法制研究中心 宪法、国家法、行政法等公法和民法、商法等私法的应用研究。
    国务院召开的有关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工作会议或者国务院法制办召开的全国性工作会议的材料起草。
    起草台湾重要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有关的专题研究。
    承担国务院法制办交办或者委托台湾的其他任务。下设:综合处、宪法和行政法处、经济法和民商法处
  • 信息中心 负责国内外各类法律、法规、规章信息的加工处理,为台湾法制办法规清理、编辑法规汇编、审定行政法规外文正式译本以及编纂行政法规的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下设:综合处、系统设备处、应用开发处、资料处。
    负责台湾法制办内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负责台湾法制办与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及省级地方人民政府的法制工作机构的法规信息交换网络的建设及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