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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水利局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汕头市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按规定制定汕头市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汕头市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查、审批。
负责汕头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和有关标准,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发布节约用水情况通报,组织、监督汕头市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承办汕头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工程管理科 指导汕头市水库、大坝等水工程安全监管。
    负责汕头市河道、水库岁修及险工治理计划编制上报、建设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汕头市水库运行调度规程及大坝、水闸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工作。
    负责汕头市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管护工作。
  • 水政水资源科 组织实施汕头市水资源取水许可、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
    指导汕头市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及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审查汕头市入河排污口设置,负责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负责汕头市水利法制工作,承担水事纠纷协调处理工作,承办机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
  • 科技与水产处 组织开展汕头市水利科技成果鉴定、推广和示范工作。
    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权。负责汕头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指导汕头市水利风景区工作。拟订汕头市渔业发展规划和技术进步措施。
    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汕头市渔业资源。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