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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抚区水利局

负责新抚区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和地下水开发利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负责新抚区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开展新抚区水利科技、教育和队伍建设。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及国际合作交流,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新抚区水利队伍和农村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组织实施新抚区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新抚区水资源公报;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农村供水工作。

下属机构

  • 科技与水产处 对新抚区水产品产地质量安全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新抚区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水生动物防疫检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新抚区渔业资源。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
    指导新抚区水利风景区工作。拟订新抚区渔业发展规划和技术进步措施。
  • 水政水资源科 审查新抚区入河排污口设置,负责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指导新抚区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及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组织实施新抚区水资源取水许可、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
    负责新抚区水利法制工作,承担水事纠纷协调处理工作,承办机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
  • 工程管理科 组织编制新抚区水库运行调度规程及大坝、水闸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工作。
    负责新抚区河道、水库岁修及险工治理计划编制上报、建设管理工作。
    指导新抚区水库、大坝等水工程安全监管。
    负责新抚区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管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