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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水利厅

负责广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广西和跨地级以上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负责管理广西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广西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泊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广西水资源公报。
负责广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地级以上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和其他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负责广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下属机构

  • 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组织制定广西水利行业省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指导广西水利科技和水利信息化工作。
    组织编制广西水利科技、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
    负责广西水利行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 规划计划处 负责广西水利投资计划的综合平衡。
    拟订广西省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水利统计工作。
    拟订广西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流域(区域)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省际市际边界水利规划协调。
    编制、审查广西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 基本建设处 指导广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建设监理工作,按规定负责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管理,拟订广西水利建设工程定额。
    指导广西厅属水利管理单位、生产经营类单位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
    负责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和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验收,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组织或参与广西重大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