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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水产局

搞好宣城市水产局党务、信访、维稳、宣传,办理有关人事调动,工作调整,干部考察任免等项工作,承办纪检、监察群团、工会、审计、计划生育、法律等方面的工作。
负责宣城市水产局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
草拟宣城市水产局年度工作安排意见,提报局党委和局长办公会审查并协调组织实施。
负责宣城市水产局总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全体会和有关业务工作会议的材料、会务及组织工作,督查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

下属机构

  • 质安办 负责宣城市无公害水产品产地和产品认证工作。
    负责宣城市水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及质量追溯工作。
    负责贯彻国家和宣城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协助宣城市农业部、农业厅开展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产地检测。
  • 产业发展处 制定宣城市渔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技攻关和教育、培训、技术推广等工作。
    负责宣城市水产品病害监测、防治及水生动物疫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宣城市水产血防工作。
    研究提出宣城市水产行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宣城市渔业生产、加工、流通和结构调整。
    负责宣城市渔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渔业种苗、饲料、渔药、渔机具、加工品等标准制定。
  • 渔政处 负责宣城市禁渔期制度、小龙虾禁捕制度、捕捞许可证制度的贯彻落实,以及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编制及发证。
    编制宣城市渔政机构基本建设规划,指导宣城市渔业行政执法队伍体系建设和执法人员培训。
    组织、协调、指导宣城市涉水工程对渔业资源影响的环境评价和资源补偿工作。
    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