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气象局
负责对刚察县行政区域内气象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核,发放审核意见书。具体负责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刚察县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在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协调下,负责刚察县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刚察县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和气象管理工作,行使气象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执法职能。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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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台
承担刚察县灾害性天气监测和短时临近预警信息发布、灾害评估、灾情收集上报等。
负责刚察县气象设施维修等工作。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气象设施等。
承担刚察县短、中、长期天气预报及气候变化监测诊断、气候预测、气候资料、气候区划、气候评价以及相关决策服务、公众服务工作。
负责刚察县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综合自动气象站探测数据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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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减灾科
负责刚察县气象协理员等社会化队伍组织管理工作。
承担刚察县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的日常工作。依法开展雷电灾害防御管理,承担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刚察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及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负责气象防灾减灾组织管理与协调。
承办刚察县气象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和变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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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中心
承担刚察县雷击灾情调查、收集和上报。
负责刚察县雷电灾害监测分析、公报制作发布等技术服务。
负责刚察县防雷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等工作。指导农村防雷工作。
承担刚察县建设项目雷击风险评估,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跟踪检测、竣工检测,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