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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气象局

负责大理州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的发展规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
负责对大理州行政区域内气象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核,发放审核意见书。具体负责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大理州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在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协调下,负责大理州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大理州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和气象管理工作,行使气象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执法职能。

下属机构

  • 气象台 承担大理州灾害性天气监测和短时临近预警信息发布、灾害评估、灾情收集上报等。
    负责大理州气象设施维修等工作。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气象设施等。
    承担大理州短、中、长期天气预报及气候变化监测诊断、气候预测、气候资料、气候区划、气候评价以及相关决策服务、公众服务工作。
    负责大理州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综合自动气象站探测数据质量控制。
  • 气象减灾科 负责大理州气象协理员等社会化队伍组织管理工作。
    承担大理州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的日常工作。依法开展雷电灾害防御管理,承担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大理州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及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负责气象防灾减灾组织管理与协调。
    承办大理州气象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和变更工作。
  • 防雷中心 承担大理州雷击灾情调查、收集和上报。
    负责大理州雷电灾害监测分析、公报制作发布等技术服务。
    负责大理州防雷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等工作。指导农村防雷工作。
    承担大理州建设项目雷击风险评估,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跟踪检测、竣工检测,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