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吉林 四平市

四平市气象局

负责四平市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的发展规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
在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协调下,负责四平市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工作。
负责四平市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生态气候资源的监测预测管理和发布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和利用、保护生态气候资源的建议,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四平市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和生态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决策依据。负责管理四平市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组织开展四平市气象法制宣传教育,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下属机构

  • 气象台 承担四平市灾害性天气监测和短时临近预警信息发布、灾害评估、灾情收集上报等。
    承担四平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承担四平市网络、计算机、通讯设备、视频系统等网络设备的管理与安全维护工作。
    负责四平市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综合自动气象站探测数据质量控制。
  • 气象服务中心 承担四平市专业服务产品开发、气象科普宣传、人工影响天气、气象讲座培训、课题研究等相关工作。开展气候资源的分析、评估和研究。开展气象信息咨询服务。
    承担四平市气象影视制作等媒体气象服务工作。负责气象网站日常维护。
    承担四平市地方政府对气象服务工作的有关任务。
    主要负责四平市农业、生态、旅游、交通、能源等专业气象服务工作。
  • 防雷中心 承担四平市雷击灾情调查、收集和上报。
    承担四平市防雷减灾科普宣传。
    承担四平市建设项目雷击风险评估,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跟踪检测、竣工检测,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测。
    负责四平市防雷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等工作。指导农村防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