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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民族宗教事务局

负责组织、指导南宁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议定南宁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等专项规划,组织协调南宁涉及民族因素的文化、体育等活动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正常宗教活动。
指导南宁区、县级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组织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建立和落实基层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南宁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指导南宁民族、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民族、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民族、宗教团体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教育,办理民族、宗教团体需政府帮助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下属机构

  • 政策法规处 负责南宁区、县级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法制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为区宗教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具体指导。
    承办南宁涉及民族宗教法制方面的其他事项。
    组织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法制方面重大问题和南宁五大宗教以外宗教活动问题。
    承担南宁宗教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有关工作。
  • 宗教工作一处 指导南宁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佛教、道教事务进行管理。
    负责南宁佛教、道教事务管理工作。
    指导南宁佛教、道教做好寺观的规划建设和维修。
    依法保护南宁佛教、道教团体、信教群众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
  • 民族工作处 组织拟定南宁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等专项规划。
    负责南宁城市民族事务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城市民族关系。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南宁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和使用工作。
    协助南宁有关部门做好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